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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1463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6-06-08
标题 应届毕业生户口转回生源地程序
内容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您好,我是一名大学应届毕业生,原户口所在地为宁晋县四芝兰镇邸亮庄村,现想把户口迁回邸亮庄村,学校人事处规定,户口迁回所在行政村需要从宁晋县人社局中转,请问具体如何中转呢?
回复人 人社局 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6-06-27
答复内容 您好!
      根据《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: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就业地、居住地、原籍申请落户,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公安派出所办理。
      根据此情况:户口迁回所在行政村不需从宁晋县人社局中转,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即可。